【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因客户权益、产品宣传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七项违法违规行为,支付宝被罚18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官网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中心支行3月22日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支付宝有三类型、七项违法违规行为。在客户权益方面,支付宝有两项违法行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产品宣传方面,支付宝有三项违规: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支付宝有两项违法行为: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