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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定互联网小贷额度上限 防止监管套利

2017年01月04日 13: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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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地方金融办首次对借款额度上限提出明确要求,也是《指引》最大的亮点之一;该规定封堵了P2P大额资产的出路,可以有效防止监管套利
2016年12月30日,上海市金融办公示了《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对业务发起人的资质和业务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首次提出放贷的额度上限。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韩祎)网络借贷新规出台已久,地方性的法规也在逐渐补位,为统一监管打下基础。

  2016年12月30日,上海市金融办公示了《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对业务发起人的资质和业务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首次提出放贷的额度上限。

  根据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小额贷款的定义为,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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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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