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丁锋)不久后,在京津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担任高管的人员,在三地流动时有望更加流畅,再也不用劳神费力参加不同保监局的任职资格考试了。
8月1日,保监会对外发布《京津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在突破京津冀地区高管任职资格的区域隔离。
《征求意见稿》提出,已取得任职资格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京津冀区域跨省市跨公司调任同类型保险公司的同级或下级分支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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