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孙鹏云)据财政部网站8月1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科研经费管理权限、预算编制、开支范围等多项“松绑+激励”措施。
预算编制避免“过死过细”
科研项目资金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约10种支出科目。
《意见》表示,将直接费用中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这三项费用合计如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也就是说,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说明开几次会、出几次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