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伴随本轮IPO重启,监管层修改了新股发行相关制度。2016年元旦起,IPO发行按照新的制度执行,其中包括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1月4日晚,上交所在官网就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做出细致的解答。
在网上发行业务中,此次新股改革修改的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