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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审议注册制改革

2015年12月22日 09:03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证监会和交易所层面有关注册制的规章与规则已经比较完备,法律授权的问题一旦解决,即可公开征求意见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草案规定了三方面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实施期限以及相关配套要求,据证券时报消息,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会上就上述草案作了说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草案提出的审议意见中表示,落实“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任务,涉及证券法相关制度的调整。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鉴于对证券法的全面修改涉及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在证券法修改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需要一个过程。股票发行注册制,没有实践经验,需要在探索中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将实践证明可行的纳入证券法修订草案。据此,以授权决定的方式实施此项改革,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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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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