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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2015年09月30日 17:21 来源于 财新网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今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建金[2015]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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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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