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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P2P平台责任

2015年08月06日 13:31 来源于 财新网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针对中国P2P热度未减、乱象横生的现状,监管层到底需要做些什么、如何确定门槛、如何控制风险,争论在继续。牛光摄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分别对于P2P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

  按照《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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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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