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 实习记者 张馨梦)3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就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最主要的修改在于,将原来文件第五条的的四款终身禁入规定修改为八款。同时也增加了累犯的具体情形以及适用范围推广到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责任人。
根据介绍,此次修改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从事证券业务故意不履行法定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采取隐瞒和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手段,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从事欺诈发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等行为的具体适用情形,并兼顾对跨市场违法行为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