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 刘卓哲)10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
《退市意见》主要从五个方面改革完善了退市制度: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退市意见》逐项列举了因为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引发的7种主动退市的情形,并针对主退市的特殊性,在实施程序、后续安排等方面做出了有别于强制退市的专门安排,包括经过股东大会双2/3表决通过、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等。同时,为引导市场化的主动退市,《退市意见》规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