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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2015年内启动试点

2014年08月13日 15:15 来源于 财新网
呼吁多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多部门将共同研究方案,预计于2015年内启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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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保险业的新“国十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即是业内呼吁多年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终于落地,首次对外提出试点实施的时间表,预计2015年将启动。

  新“国十条”中明确指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保险业内提出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有十年,其中上海作为首个试点率先实施的呼声最高,试点方案已经成型,并曾多次上报各部委。在2013年前后推动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时,保监会还曾配合费率改革向各保险公司就《上海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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