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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担保方将代付13中森债利息

2014年04月04日 17:17 来源于 财新网
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已要求增信机构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代付利息,增信机构承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安排资金代付

  【财新网】(记者 刘卓哲 杨璐)首单疑似违约的中小企业私募债——13中森债的兑付情况出现转机。周五(4月4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13中森债的发行人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下称中森通浩)已披露相关信息,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已要求增信机构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海信达)代付利息,增信机构承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安排资金代付。

  据此前报道,3月28日,由中森通浩在2013年发行的私募债——13中森债出现了利息违约,该笔债券的担保方——中海信达拒绝为该笔债券承担代偿责任,本期债券规模为1.8亿元,收益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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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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