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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试点融资租赁业在港非贷款融资

2014年01月22日 08:02 来源于 财新网
此前国办曾下发文件,提出在2030年前将我国发展为全球飞机租赁企业重要聚集地,深圳前海是三大先行先试区域之一。中央和地方文件,旨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在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获准从香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引入跨境人民币资金。深圳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前海湾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上述内容。

  前海不久前由国办发文确定为全国加快飞机租赁业务先行先试地区之一。此次本地新政策有利于帮助融资租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市场主体将其视为利好消息。

  前海管理局保税港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此前在前海保税港内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渠道局限在从香港银行引入跨境人民币贷款;而此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将涵盖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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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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