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央行颁布实施《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04日 12:12 来源于 财新网
《办法》遵循了个人征信机构从严、企业征信机构从宽,以规范征信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为主线,以征信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为管理重点,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2月3日,央行颁布实施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作为今年3月份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重要配套制度,《办法》遵循了个人征信机构从严、企业征信机构从宽,征信机构市场化运作与监督管理并重,征信机构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兼顾的监管思路。

  《办法》以规范征信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为主线,以征信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为管理重点,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

  为了充分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办法》明确要求设立个人征信机构,要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业务操作、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且信用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