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自今日(10月28日)起,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省份扩大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
试点期间,凡持有九省(市)身份证(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不过,也有多人反映目前通过央行征信中心网页查询很困难,存在页面难打开、访问速度慢,无法成功查询等问题。
今年10月18日,央行发布《关于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的公告》,称央行征信中心积极拓展服务渠道,推动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