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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此举旨在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支持,并维护金融稳定。央行表示,与欧洲中央银行建立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可为欧元区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人民币在境外市场的使用,也有利于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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