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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研究建立双层金融监管体制

2013年10月10日 14:15 来源于 财新网
拟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非存款类非公众金融机构正式纳入地方金融监管范围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财新记者获悉,央行正在研究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双层次金融监管,考虑由地方的金融办负责监管地方的小微金融体系,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这类非存款类非公众金融机构正式纳入地方金融监管范围。

  近年民间金融的蓬勃发展,问题也较多。温州、鄂尔多斯等多地民间借贷市场利率高息化、全民化现象严重,考验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金融稳定。而在农信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后,建立清晰的中央、地方分层金融监管体系框架,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

  目前地方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不一。全国共约近万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约4000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监管和风险处置安全由地方金融办负责,有的地方则是由工信部门负责;9000多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监管,是由国务院指定银监会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银监会内设有融资担保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监管政策,指导地方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其具体业务监管,有19个地方落实在金融办,10个地方落实在中小企业局;几千家典当行则由商务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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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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