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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尚未收到《人在囧途》方起诉书

2013年03月05日 16:40 来源于 财新网
光线传媒2012年净利润3.10亿元,同比增长76.47%;报告期内公司共发行12部电影,实现票房超过16亿,其中《人再囧途之泰囧》票房即超过12亿元

  【财新网】(记者 刘冉)媒体报道《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华旗)诉光线传媒(300251.SZ)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3月5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回应,公司出品发行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且目前未收到相关司法机关公文。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武汉华旗认为光线传媒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人在囧途》的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并将《泰囧》四家出品方:光线传媒、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涉嫌“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并声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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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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