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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险资委托投资管理机构名单出炉

2012年10月12日 19:18 来源于 财新网
包括长城基金、招商证券等券商和基金公司,以及三家资管公司在内的17家机构入选。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4RfsATl8](https://a.caixin.com/4RfsATl8)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马媛)保监会12日公布第二批险资投资管理人名单,包括长城基金、招商证券等券商和基金公司,以及三家资管公司在内的17家机构入选。加上节前刚公布的首批9家机构,目前共有26家机构获准管理保险资金。

  此次获批的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月23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保险资金受托投资管理机构。根据《办法》,证券公司或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受托门槛为,最近一年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余额(含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不低于1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余额不低于50亿元;保险公司选择基金公司开展委托投资则要满足,最近一年管理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不低于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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