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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

2012年04月29日 13:20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原有条件的基础上,整合、调整和增加了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条件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4月29日,继上交所发布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之后,深交所也发布了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的通知。

  4月29日,深交所起草并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深交所称,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2年5月20日前反馈至本所。

  深交所表示,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完善退市标准,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在现有退市条件的基础上,整合、调整和增加主板、中小企业板的退市条件;二是进一步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三是改进退市风险释放机制,建立“退市整理板”,在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四是明确公司退市后的去向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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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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