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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对资本市场六类主体建诚信档案

2012年04月13日 21:19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拟将包括财务顾问机构及其主办人、律师、会计师等六类主体的14项重大信息全部纳入诚信监督数据库,供公开查询
北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詹敏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证监会13日宣布,将就《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征求意见,正式文件计划年内出台,包括财务顾问机构及其主办人、律师、会计师等六类主体的14项重大信息将全部纳入诚信监督数据库,供公开查询。各类交易所行为也将被纳入诚信档案。

  《草案》共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包括“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二是推出诚信信息的公开和查询制度。拟拓展公开的监管措施信息的范围,包括对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及人员,财务顾问机构及其主办人,律师、会计师等证券期货服务人员及其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同时针对上市公司公开承诺分红、资产重组等事项的履行情况,建立统一公示制度;三是将诚信档案与许可审查和市场准入等事项关联,使违法失信者付出代价、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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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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