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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案发回重审 或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2012年03月31日 14:32 来源于 财新网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ST大地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发回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重审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 3月31日,*ST大地(002200.SZ)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3月29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该院认为*ST大地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决,发回重审。

   *ST大地此前表示将于4月26日披露2011年年报,但法院重审最终开庭时间及案件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将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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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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