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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陈案未决 前工行员工遭贷款方检举“索贿”

2012年03月14日 08:12 来源于 财新网
前工行广西分行员工以私人公司名义代人融资收取中介费,产生纠纷,案件曾惊动最高检和最高法

  【财新网】(记者 邓海)帮助企业从自己任职的银行贷款,获贷企业未能按承诺将放贷中介费划入其私有公司,前工行广西分行员工余贵华以其私人公司之名,跟广西民族宫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民族宫)等打了近十年官司。就在此案再审进入二审阶段时,拥有国资背景的被告却于2012年3月初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检举,指余贵华身为国有银行职员,向获贷者索要的中介费实为索贿,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令这件曾惊动最高检和最高法的民事案件,再生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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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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