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3月2日消息,为加强对涉农小微企业在税收和金融方面的支持,江西省地税局表示,今年开始江西对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种植以及农业服务的小微企业将减半和减免企业所得税。
江西省地税局负责人表示,自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江西对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江西进一步为涉农小微企业所得税减负。其中,对于小微型企业从事蔬菜等农产品、林木的种植(培育)以及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型企业从事农业服务项目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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