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12年1月11日,有“贵州创业板第一股”之称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朗玛信息)进行初步询价时因最终参与询价机构不足监管规定的20家,被迫中止发行。朗玛科技成为继八菱科技之后A股历史上的第二家中止发行的公司,同时也成为创业板首家中止发行的公司。
按《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但办法同时规定,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