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1月6日,证监会通报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沧州化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沧州化工在2000年到2006年之间,约有150起对外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
经证监会调查发现,沧州化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2004年至2006年间沧州化工及其控股的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沧井化工)发生的约150起对外担保事项,其中除6起为沧井化工于2004年向其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其余均为沧州化工向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二、在其2004年年度报告、2005年中期报告、2005年年度报告、2006年中期报告中仅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的22笔做出披露。三、未披露2000年、2002年沧井化工为沧州化工提供且一直持续存在的两期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