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申璐)12月28日,证监会发布38号、39号公告,公布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下称“基本要求”)及《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试行)》(下称“测评要求”),标准即日开始施行。
证券期货业具有信息化程度高、业务持续性要求高、对信息系统的容量和处理能力要求高的特点。在此背景下,证监会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制定了《基本要求》,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分为由低到高五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规定了有区别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