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2月2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6.SH, 1988.HK,下称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2011年12月19日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公告称,民生银行将做好募集资金用途说明等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将在本期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
11月9日民生银行董事会发布公告称,关于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已获得银监会批复,同意该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发行的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