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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告“黑嘴”汪建中要求赔偿被驳回

2011年12月16日 17:52 来源于 财新网
股民王永强索赔10万元,但被北京二中院驳回,律师称有可能上诉
2011年8月3日上午,北京,汪建中在二中院听取审判结果。 新京报杨杰/CFP

  【财新网】(记者 张冰)股民告黑嘴汪建中民事赔偿案一审判决,法院一审驳回股民的赔偿请求,汪建中暂时躲过一劫。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股民王永强告北京首放和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民事索赔案一审宣判。

   股民王永强称,在法院确定的北京首放操纵证券市场期间内,在媒体上看到北京首放发布的荐股消息买入中信银行亏损641元,买入中国石化亏损2万余元,买入万科A,累计亏损7万多元,王永强称由于汪建中名下的北京首放的操纵,自己累计亏损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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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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