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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PE备案制正式推向全国

2011年12月08日 19:46 来源于 财新网
规范对象为全国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取消了5亿元人民币的备案门槛
2008年5月21日,北京,私募基金。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今日,发改委正式发布文件,将原适用于六个试点地区的PE备案制正式推向全国,规范对象为全国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取消了5亿元人民币的备案门槛。

  在今日发布的这份《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发改委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制的实施范围已经由原试点地区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及江苏、浙江、湖北三省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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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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