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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拟发300亿元金融债

2011年12月07日 10:09 来源于 财新网
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董事会将授权高级管理层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资料图:北京银行。 茹伟珍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赵静婷 实习记者 翟静媛)北京银行(601169.SH)于12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公告称,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董事会将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债券利率类型、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等要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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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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