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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

2011年11月28日 17:42 来源于 财新网
《意见稿》中包括新增“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等惹人注目之处
深圳证券交易所。 CFP

  【财新网】(记者 张冰)深交所周一推出《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包括新增“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等惹人注目之处。

  经过近两年来的研究论证,深交所拟定的《意见稿》,11月28日在深交所网站挂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创业板现行退市条件主要包括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等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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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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