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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风控指标放宽

2011年10月29日 08:33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金融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可流通市值的10%,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

  【财新网】(记者 范军利)试行一年半的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自28日起,正式从试点转入常规。同时,随着证金公司成立、转融通业务监管办法的出台,转融通推行近在咫尺。

  证监会28日正式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决定》,三个条文规范了融资融券常规业务的发展。

  此次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原名称和条文中的“试点”字样均被删除,意味着融资融券已成为证券公司一项常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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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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