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斐 张冰)报备前置的政策施行两个月以来,信托公司普遍反映房地产信托规模明显受限。
“事前报备实质就是审批”,某信托公司资深人士表示,“房地产项目有时候会因为批的时间长就黄掉了”。
2011年7月1日起,房地产信托项目开始事前报备,改变了之前事后报备银监会的流程。
上述资深人士指出,监管部门通过事前报备的方式,可以延长审批周期,从而达到规模控制的目的。
他表示,这对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影响很大。举例说,房地产信托项目按照严格的要求,需要做到四证齐全、开放商具备二级资质,自有资金比例超过35%等,而这样资质全部达标的公司会直接选择银行贷款。选择信托项目的基本上都是在资质上略有瑕疵,通过类股权信托的方式绕道监管。“但报备前置之后,这么做显然不行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