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菂)证监会7月8日发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下称《指引》),将设立直投基金、保荐加直投等券商直投业务由试点纳入常规监管。
《指引》规定,要防范直投基金与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管理机构、证券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实现人员、机构、财务、经营管理、业务运作、投资决策等方面相互独立。
尤其是对于直投和保荐业务相冲突的规定,《指引》要求,证券公司自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再对该企业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