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卫)6月21日,香港原讼法庭裁定,因对在纽约经营的资产管理公司亚洲老虎基金(Tiger Asia)是否涉及违反香港的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法例不具备司法管辖权,驳回香港证监会(SFC)此前禁止该基金进行港股及衍生工具交易,以及冻结其因涉嫌内幕交易所得总值达2990万元的资产的申请。
这是香港证监会首次针对交易公司个体,提出禁止交易的要求。
香港证监会在2009年指出,老虎基金因提前获悉美银配售建行H股股份事宜,而提前沽空9300万股建行(601939.SH/00939.HK)H股股票,期后在美银减持完成后,再以折让价购入配售股份,为先前沽空的交易平仓,因而获利2990万元。证监会指老虎基金在卖空建设银行股份时,透过令建设银行股价下调的活动,涉嫌操控建设银行的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