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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称将建立商业预付卡实名登记制

2011年05月25日 14:49 来源于 财新网
根据央行等七部门的通知,达到一定额度的预付卡购买须实名登记。未经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

  【财新网】(记者 汪苏)近年来,商业预付卡发展迅速,但伴随着的是市场不规范、腐败、逃税等乱象。近日,央行等七部门发文对商业预付卡管理作出规范,达到一定额度的购买须实名登记。

  根据国办转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商业预付卡将实行分类管理。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否则,将以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

  对于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商务部门将抓紧制定行业标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通知》同时规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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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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