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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启动变额年金试点

2011年05月09日 16:01 来源于 财新网
变额年金保险,是指保单利益与连结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保险

  【财新网】(记者 陈慧颖)保监会办公厅5月5日下发通知,决定进行变额年金的试点。

  变额年金保险,是指保单利益与连结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保险。变额年金保险应当约定年金给付保险责任,或提供满期保险金转化为年金的选择权。

  该通知下发对象为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厦门保监局,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试点期间,变额年金保险的销售区域仅限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厦门市。保险公司不得超出试点区域销售变额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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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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