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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伟建议新股发行承销商风险共担

2011年04月11日 09:19 来源于 财新网
建议对询价有效性提出机构覆盖率80%的要求,且主承销商应拿出承销收入的50%购买所承销股票,并锁定一年,同时呼吁批量发行、批量上市

  【财新网】(记者 卢彦铮)中国最出名的基金经理、华夏基金副总经理王亚伟,建议监管机构在新股发行的制度安排上,加强对发行人和承销商的约束,对询价有效性提出机构覆盖率80%的要求,且主承销商应拿出承销收入的50%购买所承销股票,并锁定一年。

  王亚伟4月8日在深圳出席证监会主办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时,提出约束新股发行卖方的具体建议,跟他的投资表现一样,赢得掌声。

  按其建议,新股询价应覆盖到80%以上的询价机构,方为有效,如果有超过20%的询价机构放弃报价,则视为询价无效,以防止卖方操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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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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