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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设定新设营业部最低佣金标准

2011年03月18日 16:41 来源于 财新网
最低佣金水平一经报备,在营业部达到既定盈利水平并按规定履行佣金政策变动报备程序前,不得更改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日前表示,要强化对各家证券公司新设营业部客户服务能力和科学制定佣金的监管。

  据证券时报网消息,中国证监会日前向各证券公司发送了一份《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强化客户服务能力和科学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证券公司提交设立营业部申请材料时,应当在“申请报告”中重点说明新设营业部的证券交易佣金政策及其具体标准和制定依据,并具体说明其中拓展客户的最低佣金水平以及拟开展业务时如何落实“同类客户同等收费”、“同等服务同等收费”等行业自律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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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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