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外管局开放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2011年02月16日 14:52 来源于 财新网
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期权交易,应向外汇局备案取得期权交易资格

  【财新网】(记者 马媛)外管局决定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以完善外汇市场,为企业和银行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保值工具。

  2月16日刊登在外管局网站的通知称,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外汇看涨或看跌期权业务,除对已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外,不得办理客户卖出期权业务。

  外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银行办理期权交易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申请该期权交易,需具备取得外汇局备案核准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资格三年以上,确保参与银行具备必要的交易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外汇局对银行开办期权业务实行备案管理,不设置非市场化的准入条件。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