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保监会:禁止保险机构对外担保

2011年02月12日 11:56 来源于 财新网
不包括诉讼中的担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以及海事担保

  【财新网】(记者 马媛)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禁止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对外担保。

  保监会2月11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该禁令不包括诉讼中的担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以及海事担保。公告自签署日期1月20日起生效。

  保监会还表示,保险集团公司仍可以向所属分支机构提供债务担保。并要求,保险机构应当在财务报告中进行说明、披露,评估偿付能力时应当按照监管规定予以扣除。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