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宁波银行放大高管权限

2011年01月10日 15:42 来源于 财新网
取消高管兼任董事的比例规定

  【财新网】(见习记者 郑斐)2010年12月23日,宁波银行(002142.SZ)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称“决议公告”),在此公告当中,包含两项重要内容,一是比较大幅度的修改了公司章程,二是提议第四届新任董事会成员。

  根据“决议公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决议修改了公司购置/处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抵押、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宜的权限,将上述重大事项中“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的单笔上限从原来的“9000万元”提高到新章程中“1.6亿元”。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