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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出台银保新政

2010年11月30日 12:28 来源于 财新网
满足偿付能力充足、近两年内未受过重大处罚等条件的险企方可开展银保业务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继月初银监会下发银保新政后,保监会近日亦草拟了一份银保规范文件,强调只有满足偿付能力充足、近两年内未受过重大处罚等条件的保险公司方可开展银保业务。

  据《上海证券报》11月30日报道,这份《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保险业内征求意见,拟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在该《指引》中,叫停银保驻点销售被重申。报道称,多家保险公司上周收到上述文件,按要求各公司在收到文件后的四天内应将意见反馈至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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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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