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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出售中金股权事宜获批

2010年11月30日 10:57 来源于 财新网
华鑫拟出资6.8亿将与大摩组合资投行,占该合资投行三分之二股权
  【财新网】(记者 马媛)中国证监会机构部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中金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已在11月26日获批。

  同日,上海金陵、上海贝岭等多家公司均发布公告称,其参股华鑫证券拟出资6.8亿与摩根士丹利成立合资投行,占该合资投行三分之二股权。

  摩根士丹利和华鑫证券在2007年底就签下合作备忘录,但由于证监会规定外资公司在中国只能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因此大摩只有先处置好中金公司的股权,其与华鑫的合资才能实质性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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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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