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11月29日报道,修改意见中取消了此前“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的限定,要求“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这意味着股票投资比例可升至30%。
报道并称,旨在促进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修订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据《证券时报》11月29日报道,修改意见中取消了此前“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的限定,要求“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这意味着股票投资比例可升至30%。
报道并称,旨在促进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修订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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