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纳入国有资本预算实施范围的1600多户企业,约占中央部门下属共6000多家企业的四分之一。接近财政部人士向记者确认,由于金融国资的管理体制特殊,金融央企目前还不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按照国务院近日要求,2011年起,新增五个中央部门(单位)和两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
此次纳入国有资本预算实施范围的1600多户企业,约占中央部门下属共6000多家企业的四分之一。接近财政部人士向记者确认,由于金融国资的管理体制特殊,金融央企目前还不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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