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中国约12%非公募基金会无信息披露

2010年10月28日 14:57 来源于 财新网
非公募基金会信息披露的程度参差不齐,信息披露的渠道分散,一些机构的信息缺乏途径被公众获知,沦为形式主义

  【财新网】(记者 兰方)作为公益财产的受托管理机构,信息披露是非公募基金会的应尽义务。但有5%的非公募基金会发起方或管理者认为公益行为应该低调,信息披露意味着过于张扬和高调,宁愿不披露信息,也不愿因为披露过多信息而被公众过分关注。

  2010年10月28日,《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信息披露指南》(下称《指南》)在第二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2010年会上正式发布。

  通过对65家非公募基金会的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调研后,《指南》显示,9%的非公募基金会发起方或管理者一直遵循机构透明和公信力,对运营行为及核心信息进行客观完整地披露;而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信息披露的机构占12%。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