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证券投顾新规明年实行

2010年10月20日 16:44 来源于 财新网
开辟券商盈利新渠道,但要求券商持推荐个股超过1%时,需披露持股情况
  【财新网】(记者 沈乎)证监会近期公布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两项新规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开辟了证券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新盈利渠道。

  与7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份定稿作了不少改动,将投资顾问业务的作用定位为“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还增加了“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表述。依据第六条,之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将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制定相关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动态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