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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卡ATM取现每笔设限3000元

2010年10月12日 14:46 来源于 财新网
自11月1日起实施
  【财新网】(记者 马媛)国家外汇管理局10月11日发布通知,对境外卡在境内通过自动柜员机提取人民币现钞调整了限额管理要求,即每笔不得超过3000元人民币。《通知》自11月1日起实施。

  外管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将原有四个有关银行外币卡的外汇管理法规整合为一个,并明确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居民和非居民持银行卡可以用于跨境的旅游、服务等消费项目;二是境内银行卡境外使用应遵守商户类别码管理,境外提现应限制在规定的金额内,并由发卡金融机构或负责信息转接的银行卡组织落实;三是保证银行卡交易记录可查,有效监测、跟踪异常交易,及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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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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